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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译文美国文学史:一战后诗与批评(一)

分类: 趣味英语 
第一次世界大战後的诗与批评

(Poetry and Criticism Since World War I)

E.E·肯明斯 (E.E. Cummings, 1894-1962)

马里安.莫尔 (Marianne Moore, 1887-1972)

哈特·克莱恩 (Hart Crane, 1899-1932)

斯蒂芬·文森特·贝尼特 (Stephen Vincent Benet, 1898-1943)

阿奇博尔德·麦柯勒斯 (Archibald Macleish, 1892- 1982)

罗宾逊·杰弗斯 (Robinson Jeffers, 1887-1962)

埃兹拉·庞德 (Ezra Pound, 1885-1973)

T.S·艾略特 (T.S. Eliot, 1888-1965)

欧文·巴比特 (Irving Babbitt, 1865-1933)

保罗·埃尔默·莫尔 (Paul Elmer More, 1864-1937)

约翰.克劳·兰赛姆 (John Crowe Ransom, 1888-1974)

艾伦·塔特 (Allen Tate, 1899-1979 )

罗伯特·佩恩·华伦 (Robert Penn Warren, 1905-1989)

克林思·布鲁克斯 (Cleanth Brooks, 1906- )

范·威克·布鲁克斯 (Van Wyck Brooks, 1886-1963)

第十四章

第一次世界大战後的诗与批评

我们在第十一章里叙述了美国现代诗的发端,曾说它的渊源一部分是"乡土性"的,一部分是"世界性"的。美国诗人那时对於约翰·齐阿第所说的"夺得美国的音盒(voice-box)"发生兴趣;正如较早小说方面的现实主义者,美国诗人认为用新奇的语汇表现自己,玩技巧上的新花招,是令人兴奋的事。某些诗人,最显著的是卡尔·桑德伯格,战後还在强调他们作品中的美国气质。其他诗人也都认为这是不言而喻的事。

现在这个问题已经(纵非全然,亦不远矣)引不起美国诗人的兴趣了。可是在一九二○年,威廉·卡洛斯·威廉斯却攻击他的朋友埃兹拉·庞德为"美国诗的最大敌人"。他把美国青年诗人T·S·艾略特也和庞德归为一类(艾略特过去六年一直住在英国,後来在一九二七年入了英籍),攻击他们溜到欧洲,吸收了异国的(主要是法国的)灵感,"满足于他们的祖师爷的内涵",因而损害了美国诗。和他们相反,威廉斯、桑德伯格,还有别的诗人,一直都忠心耿耿留在国内,努力创造用威廉斯所说的"西部方言"来写一种本乡本土的诗。直到一九五一年,威廉斯对他们这种显然的叛离还未释然於怀。他在《自传》里说,本土诗的努力,深受到艾略特《荒原》一诗(The Waste Land, 1922)之害,此篇一出,"又把诗交回给学院派了"。

威廉斯是出色的诗人,却不是雄辩家。他拿美国来和欧洲对比的论调,其实一九二○年时许多诗人便已经没有真正的兴趣,到了一九五一年就更加不合时宜了。他的看法和事实不符。原因之一是,专写本国题材的美国诗人并没有坚持到底。一九一七年庞德对威廉斯提出的话,不无道理,他说美国诗的品质是"嘶嘶、飕飕、用字棉唆",换句话说,就是过於雕琢,也有一点过於怀疑智慧──这些缺点削弱了桑德伯格作品的力量,就智慧一点而言,也损害了威廉斯本人的作品。自从有了意象派运动後,美国诗显然已经成了一种具有国际性的东西,美国诗坛的牛耳也是欧洲诗坛的硕彦。你要把"美国的"特点孤立起来看,就是误解了美国诗的成就。可是威廉斯的批评也未始没有它的价值。这些批评又一次提醒我们注意美国诗人对过去和未来如何关切,虽然二者往往难於协调。现代美国诗在很大的程度上已经把过去和未来联系在一起了。由於这个原因,说不定诗是美国对於当代最大的贡献,大於它在小说上的贡献(它对小说的贡献有些现在还只有历史上的价值)。欧洲在我们这个时代也不得不考虑依经和叛道这两条分歧的道路;因之美国在诗歌方面的答案特别有力,也特别中肯。美国在文学批评和诗歌方面的认真态度,对於对抗英国在文学上过於喜欢即兴漫议的作风,颇有帮助。美国诗人在诗的用语和形式上勇於尝试,以及他们之急於给诗寻找坚实的基础的愿望,对於其他国家的现代诗坛运动,也极为宝贵。

事实上,美国现代诗中的对立面,并不是美国与欧洲,而是在创新与保守之间,这两种对立有联系,可是绝不能混为一谈。"夺得美国的音盒"('capture of the American voice-box')是早期的成就,固然重要,可是早巳成为定型。它的成效可以在各种诗里见到,诗的习语已被接受,而且在运用这种语句的时候,已经没有早期那种不自然的感觉了。以下面这首路易丝·博根写的小诗,《一片浮云,种种声音》(Several Voices out of a Cloud)为例∶

来罢,醉鬼和吸毒的人们;来罢,丧失勇气的堕落者!

接受这桂冠罢,给的虽迟。却是论功行赏,给的是受之无愧的人,

偏狭的无聊人物,随风转舵者,雅人、高贵的名流,

你们都滚开,不要碰这桂冠,它是没有死亡的,也不是给你们的。

诗中的俗语用得有些夸张,目的在使读者吃惊,可是在别处也有数不尽的例证,把俗语用得很有把握,一点也不莽撞的。博根小姐这首诗发表於一九三八年。那时W.H·奥登正写对话式的诗,这至少表示这位英国诗人也已经找得了一种音盒。随後他移民美国,并归化美籍,也许可以说明,他觉得美国那种雅俗结合的文字对他特别合适。

美国诗人还有过一些更具雄心的革新,其中E.E·肯明斯的创新可能是最壮观的了。他要做的尝试,和他的一般观点,在他的处女作自传性散文《那间大房间》(The Enormous Room, 1922)里已经初露端倪,明白表示了他对权威的蔑视,对於个人的尊重。他用一种个性非常突出的文风表达了这些观点,书中充斥了不寻常的形容词,强有力的动词,和文法上的倒置,如∶

左边右边通过颜色玻璃削瘦的长方形闯入月光这肮脏的小偷。

我要赶上火车的绝早驶入巴黎的此刻。

他的第一个诗集《郁金香和烟囱》(Tulips and Chimneys, 1923),读起来像浪漫的无政府主义派的文字,新鲜、耀眼、有力。他用丰富的情感歌颂爱和其他属於个人的欢乐,也用同样丰富的情感斥责一般人对於生活的厌倦和堕落,後来他把这些人贬之为"芸芸众生"∶

这些芸芸众生和我们很少共同点,少到比负一的平方根还要少。你我是人,而芸芸众生却是势利之徒。

他也在诗文排印上玩弄花巧,作为计算拍子的方法∶

唱机在慢慢

停 下,来 了 电唱机

停了。

"小写的博学先生"──一个虚构的问话人这样称呼他──成了"e.e.肯明斯",在另外一些诗集里(包括《四十一首诗》(XLI Poems, 1925),《万岁》(Vi Va, 193l),《不要,谢谢》(No Thanks, 1935),《一乘一》(1944),他继续在造句和排版上玩弄花样。爱情还是最高的天赋,"奇妙的一乘一。,"绝早"依然是"现在'这个最重要时刻的前奏。肯明斯认定生活是一连串开展的发现∶"提出美妙问题的人,总会得到美妙的答案。"他说这一连串的发现就是"生长"。最近有些文学批评家怀疑,尽管肯明斯在技巧方面有不少创新,他的诗到底有多少生长和发展,还是一个问题。过了二十五年,他的诗所提供的东西,尽管外表上非常错综复杂,无非还是那个无拘无束的个人主义简单的意念。可是如果我们说他的诗有趣而不深刻,这应该归功於肯明斯有趣的性格。没有谁能像他那样把世界上各种轻松愉快、巧为抽象化了的欢乐,不断推荐给我们,有如此诗∶

任何人性在一座美丽的奈何城

(随著多少钟声飘上又飘下)

春天夏天秋天冬天

他歌颂他没有做的,舞蹈著他做了的。

假如说这是矫揉造作,却也是一种娇媚可喜的矫揉造作。如果说肯明斯的态度还在墨守二十年代的陈规,他带来的却是那时轻松愉快、充满自信、无忧无虑的调子。他之于现代诗,正如美国艺术家亚历山大·考尔德之于现代雕刻,两人谁都没有想标奇立异,却都受到故作滑稽和不够成熟的指责。可是在他们得心应手之际,肯明斯用诗,考尔德通过动态雕塑,真是把艺术表现得像在假日阳光中五色缤纷、忽上忽下、赏心悦目的旋转木马一样。

马里安·莫尔也是一个醉心独创的诗人。她的诗富有个人和女性气息,但下笔谨严。她走她自己的路子,没有一点随"独创"以俱来的草率、狂热、错乱和怪诞。她的《诗集》(Collected Poems, 1951)只有七十几首,多是短诗(有些她不屑於收在这本诗集),大部分诗都很整齐,每行的音节都曾经过计算。她从诗里小心而坚定地抽出韵脚,用尾韵有时不惜把一个字从中分开∶

在这个不以谦逊著称的地区

这个有高唱的蛤蟆、棉花嘴蛇

和棉田的地区最讲究优先┅┅

诗的含意贯穿在诗的形式之中,就像画在瓦上的花纹。她的题材都是些罕见和想不到的事物∶由钟表、宝石、和生物构成的诗人的图片剪贴簿,大都来自像《伦敦画报》之类的刊物。她自己说,她有一种"夸大视觉的趋势",观察确很精确,就像十八世纪动物学或植物学书里的版画一样。下面是《飞鼠》('The Jerboa')中的一节∶

五度音程和七音程地,

以两身长短的步伐跳著,

像吉卜赛笛子的不整齐的音符,

它不再在小调味瓶上收集

残剩的东西,它以袋鼠的速度

画出羊齿种子的足迹。

她可以用同样巧妙的言辞,描写驼鸟和大象。她的注释可以帮助了解,因为她的意思非常精炼,直接引用别人诗文时,往往用一种"混杂法"。人们可以说她这样做是因为她对原料没有完全消化,实际并非如此。她开拓的正是传统抒情诗所不及的地方;她摒弃容易的"意思",宁取明确细致的定义。马里安·莫尔的世界满是优美而富於异国情调的物体;她对於这些东西的感情,近乎惠特曼见了"蚂蚁、沙粒、鹪鹩蛋"时心里感到的喜悦,只是她的欣羡之情间接来自她的小心翼翼的注释。人们喜欢拿华莱士·斯蒂文斯的诗来和她比较,一如华莱士,她也是一个难得读懂而又开卷有益的诗人。她极有把握选择那些不大常见的琐细的事物,来衬托一个经过仔细考量的主题,但绝非只作装饰之用。比如说在《那些小手术刀》('Those Various Scalpels')一诗里,她列举细节,目的仿佛只是查问它们的终极价值(在这方面有一点像清教徒诗人爱德华·泰勒)。细心的读者可以从莫尔小姐的作品中汲取到许多东西,对别的诗人如T.S.艾略特、威廉.卡洛斯·威廉斯、肯明斯和斯蒂文斯而言,她的诗,用W.H·奥登的话说,"是一大宝藏,所有未来的英语诗人,都可以从中发掘到一点东西"。

因自杀而结束了短短一生的哈特·克莱思,其目标在某些方面要比马里安·莫尔远大。莫尔第一本薄薄的诗集一九二一年在伦敦出版,那时她三十四岁。玛格丽特·安德森主编的《小评论》(Little Review)在一九一六年发表克莱思一首诗,那时他的年龄只有莫尔的一半。到了一九二一年,他已经是一个有经验的诗人了。翌年,一九二二年,艾略持的《荒原》问世。那时他已熟悉艾略持和埃兹拉·庞德的作品。《荒原》给他的影响很深,一如对於当时所有的诗人,但是也使他,一如使威廉·卡洛斯·威廉斯,心里有点惴惴不安。他知道这是一部巨著,只有大诗人才能具有诗中所表现的那种权威。但是他抱憾的是,诗中认定二十世纪没有什麽希望──也就是说,最现代的美国也没有什麽希望。他自己要走向"一个更加积极的目标,或是一个(如果在这个怀疑的时代一定要这样说的话)更加狂热的目标。"他在《白色的建筑物》(White Building, 1926)那些诗里,显示了他如何认真而野心勃勃地追求那个目标。他在表达他的信念的长诗《桥》(The Bridge, 1930)里,想毅然决然地达成那一目标。这首诗主要的象徵是布鲁克林桥,那是跨过东河由罗布林父子建造的雄伟建筑物。在他之前,当大桥还没有建成时,惠特曼曾写诗盛赞"布鲁克林渡口",说这种乐趣在五十年或百年以後还会有人乐之不疲。对於惠特曼,克莱恩在一九二九年写道,"比任何人都能把美国国内那些似乎最难驾驭的力量结合起来,把它们溶化成一个普遍的理想┅┅"。惠特曼是《桥》中最主要的角色,在"海持拉司岬"那一节壮丽的诗里,克莱思就在对惠特曼讲话。和惠特曼一样,克莱思深受早期移民乘桴驶过的那个海洋的诱惑。不过,他的美国已经和惠特曼的美国不同了,机器时代已经来临,"除非诗能吸收机器,那就是说,除非诗能使机器像树木、牲畜、船苹、堡垒,以及人类过去所能想到的所有东西那样自然而随便的表现,诗便不能充分达成它的现代任务"。因之克莱恩所追求的"狂热",是要把旧的美国和新的美国融为一体,在这个国家里

喷涌而出的柱子追踪傍晚的天空,

在巨大发电厂的高耸烟囱之下

星星以辛辣的含氨的谚语刺著眼睛,

而在这个国家里,赖特兄弟又征服了空间。发电机和飞机必须和能使他得到安慰的美国其他因素结合。有些这样的因素可能是威廉·卡洛斯。威廉斯在散文创作《美国气质》(In the American Grain, 1925)里提示给他的。克莱恩开列的因素包括哥伦布、科尔持斯、印第安女郎波加杭塔斯、李伯、爱伦·坡、和梅尔维尔。他把这些人物引进他的诗里,并不是要拿他们来和现在作讽刺性的配对,而是把他们当做美国传统中的专案,後来他所说的"有用的过去"中的重要片段。

《桥》是一首很杰出的长诗,其中颇有些壮丽的段落。可是它并不是前後一致的杰作。它常病渲染,流於华而不实。美国的因素种类不同,由於秉性倔强,难以移植,好像彼此属於不同的球会。克莱恩兴高采烈的得意气概和他心灰神黯的孤独心情是不相调和的。在《短胸衣》('Cutty Sark')那一节诗里,他可以慷慨言之∶

旒旗飘荡,帆索风满

不可磨灭的排列成行的快船之梦,

幸福的汪洋大海上一片奇伟的白色!

而在《地道》('The Tunnel')里,在城市下面地道中可怕的猛冲,却使他问爱伦·坡 ∶

为什麽我常在这里看见你的面貌,

你的眼睛像玛瑙灯笼──连续不断

在牙膏与去头垢广告下面?

虽然他常常求助於惠特曼,可是在他的大部分诗中看到的,却是那个忧思萦绕、惶惶然无家可归的爱伦·坡的影子。发电机的节奏是恶梦的律动;神气的飞行员失事了──甚至是他自己要失事的,像那个奇怪的移居国外的人哈里·克罗斯比一样。克莱恩在他晚期写的一首诗《致用云变戏法的人》('To the Cloud Juggler')里,对克罗斯比说∶

把吹牛为合法的东西揭发出来罢

在客气话中打著呵欠说出来的┅┅

他在加勒比海上写的晚期诗作之中,有些足以和《桥》中最好的部分媲美。但是他写了这些诗篇以後不久,便从一艘开往纽约的船上跳海而死,人们说他这个行动足以证明他的努力,就像希腊神话中那个鼓著蜡翼飞行的伊卡拉斯的努力一样,是注定要失败的。

一般来说,其他美国诗人都宁愿强调现代生活中的不调和,而不去寻找调和之道。在那些和克莱思一样试图描写昔日美国的诗人中,最受人欢迎的是斯蒂芬·文森特·贝尼特。他有一首叙述美国内战的长诗叫《约翰·布朗的尸体》(John Brown's Body, 1928),大受读者欢迎。这诗固然有许多地方值得推荐,但也证明,把美国遗产标准化和感情化,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它有一套垂手可得的人物和情景。在不景气时期,"社会控诉"成了一种风气。譬如阿奇博尔德·麦柯勒斯,二十年代大部时间都在欧洲,这时带著他的《征服者》(Conquistador, 1932)回到了美国,这是一首描写科尔特斯征服墨西哥阿兹特克族人的叙事诗。他写的那些诗剧充满了三十年代的气息。到了一九三九年,在他的《美国曾是我们的希望》(America Was Promises)里,早期作品中的优秀品质一变而为空洞的朗诵式的大众诗篇,从这里再演变下去而写《不负责任者》(The Irresponsibles, 1940),原是自然不过而又十分可惜的事;他在这首诗里面指责文友们,敦促他们为民主而战斗。相形之下,罗宾逊·杰弗斯的加州冷冰冰的虚无主义反而给人以清新之感。杰弗斯热爱海洋与野兽而厌恶人类,他在西部的栖息之所严酷地进行使人难忘的写作,瞻望未来∶

城市倾圮,居民少了,苍鹰多了,

河流从源头到河口都清沏,两苹脚的

哺乳动物,在某些方面是高贵动物之一,

重新获得多馀空间给他的尊严,

稀有物品的价值。

杰弗斯时常写古老的题材,想从那里得到"一种更合理想也更正常的美,因为我们这个种族的神话从来没有得到发展,和我们是疏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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