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六级口语线划定 220分以上可获成绩单
总分220以上可获成绩单
据介绍,新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揭晓后,不再设及格线,取消合格证书,以改发成绩报告单的形式通知考生。
新的成绩单总分满分为710分,它是各单项分之和。对总分在220分以上(含220分)的考生发放成绩报告单。凡总分在220分以下者(包括缺考者和作弊违纪者),其单项分和总分均计为0分,不发成绩报告单。
例如:2005年6月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各单项成绩的计分如下:听力部分(20%)满分为142分;阅读部分(40%)满分为284分;综合部分(25%)满分为178分;作文部分(15%)满分为106分。单项部分如没有作答或全部答错,该部分成绩计为0分。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内容和题型也正在改革,改革后的各单项成绩的计分比例和满分分值以后将继续公布。
据了解,新的成绩单上,除了有考生姓名、所在学校院(系)、考试时间、准考证号、考生照片,还新增了身份证号、成绩单编号和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网址。
四、六级口语线划定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规定:新的计分体制改革后,各高校须严格执行“学完四级考四级、学完六级考六级”的规定,避免学生提前报考。
改革后,不设固定的六级报考资格线。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将根据前一次四级考试的总体情况,在420~480分区间确定一个分值,作为当次报考六级的资格,此资格线适用于历次参加过四级考试的在校生。2005年6月以前已获得四级证书的在校学生,凭四级证书报考六级。2007年1月以后,不再接受非在校生的报名。
计分体制改革后报考口语考试的资格线,四级暂定为550分;六级暂定为520分。2005年6月以前已获得四、六级证书的在校学生,报考口语考试的资格线仍为四级80分或六级75分。
往届证书及现在成绩单丢失可补发成绩证明
凡参加2002年1月至2005年1月各次考试的考生,如证书遗失,则只能补发成绩证明。需要补发成绩证明的考生,须凭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含参加考试时间、考试级别、准考证号、成绩并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复印件,向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核实后,补发由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CET考试成绩证明”,不再补发证书。
对参加2002年1月以前考试的考生,不再补发成绩证明。
受理时间:2005年9月15日至12月15日。其他时间不予办理。申请者必须通过邮局(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不予当面受理)将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申请者的姓名及详细通讯地址挂号邮寄至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该考委会办公室将“CET考试成绩证明”挂号邮寄至申请者本人。
对于2005年6月以后成绩证明的补发,该考委会这样规定:考试后两年内,凡因成绩单遗失而需补发成绩证明的考生,须凭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含参加考试时间、考试级别、准考证号、成绩并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复印件,向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核实后,补发由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CET考试成绩证明”。如该考委会办公室审核后,确定不能补发成绩证明,将回函说明。受理时间:每年集中办理两次。第一次:3月15日至6月15日。第二次:9月15日至12月15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办理方式同上。
成绩发布两月后考生可进行成绩核查
2005年6月以后,凡需要对本人成绩进行核查的考生,须凭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含参加考试时间、考试级别、准考证号、成绩并加盖公章)和成绩单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向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受理时间:每次考试成绩发布后两个月内。办理方式:考生须通过邮局与该考委会联系。
据介绍,该考委会正在建立网上成绩单确认系统。
9月公布四级新样题
经教育部高教司批准,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改革从2006年1月开始试点。参加试点考试的对象是180所大学英语教学改革试点院校的学生(试点方案另行通知)。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将于2005年9月公布新的四级考试样题,2006年3月公布新的四级考试大纲。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改革2006年6月开始,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将于2006年3月公布新的六级考试样题,2006年9月公布新的六级考试大纲。全面实施改革后的四、六级考试的时间暂定为四级2007年1月、六级200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