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英语证书(LEC)考试考生须知
一、法律英语证书(LEC)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制度。欲了解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可随时登陆法律英语证书(LEC)全国统一考试官方网站www.lectest.com.
二、法律英语证书(LEC)全国统一考试委员会下设专家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指导考试工作,提出理论学术新观点,参加全国统考委主办的学术研讨及座谈会议,负责制定法律英语证书(LEC)全国统一考试的考试大纲、研究开发考题、编写教材及考试辅导资料等。
三、法律英语证书考试每年举行两次,分别在5月份和12月份的最后一个周六举行。2008年第二次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12月27日。考试报名于200年11月1日上午8时开始,于2008年12月10日下午5时截止。
四、法律英语证书(LEC)全国统一考试委员会考务处全面负责组考工作。考试不受年龄、性别、职业、地区、学历等限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即可报名参加考试。
五、准考证发放
考前一周在考点所在城市发放准考证。
六、分数线、成绩公布及证书颁发
考试结束30天后公布分数线、成绩并颁发证书。
七、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http://www.lectest.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后采用特快或挂号信的形式邮寄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京师大厦1007室,邮编:100875. 收件人名称:法律英语证书(LEC)全国统一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 现场报名
(1)考生直接到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京师大厦1007室全国统考委办公室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10-58803893 58803873,联系人:庄老师、陶老师。
(2)考生也可以到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教学楼414室(学院路校区)报名点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10-58908222,联系人:曹老师。
(3)报名时须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现场网上填写电子报名表。
八、收费标准
全国统一标准,收取考试费人民币880元。
九、考试地点
1、北京地区: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
2、其他地区:上海、广州、武汉、重庆、西安设有主考点。
具体设点院校将在11月中旬另行通知。
十、付款方式
1、直接到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京师大厦1007室全国统考委财务室缴费。
2、 邮局汇款
收款人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京师大厦1007室法律英语证书(LEC)全国统一考试委员会财务室。邮编:100875.注意:在汇款用途一栏中请注明:法律英语证书报考费。
3、银行汇款
收款人全称:北京泰学天地教育咨询中心。开户银行:农行大兴支行,帐号:110801040099051.注意:在汇款用途一栏中请注明:法律英语证书报考费。
汇款后请通过电话010-58803893 58803873 或邮件lec@lectest.com通知我们,以便我们邮寄收款收据。
十一、考试形式
全过程闭卷考试。
法律英语证书(LEC)全国统一考试委员会
200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