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AT考试综合辅导:GMAT的公理运用a
所谓公理,也就是经过人们长期实践检验、不需要证明同时也无法去证明的客观规律,如我们在初中平面几何开篇所学的“两点确定一条并且只有一条直线”,“三点确定一个平面”等公理。而正是在这些公理的基础上,才建立起平面几何这门学科。同样,在我们的gmat改错中,存在一些不言自明、经过实践总结的规律,它们对我们的解题有极大帮助,我们把它们命名为“gmat公理”。不过,这里的公理,并不像平面几何的公理一样,可以放之四海而皆准,即:使用这些公理,有些可以保证我们100%的正确性,而有些可能只能保证95%以上的正确性,另外的5%,可能需要与句意共同考虑来选择一个最优。毕竟,gmat改错是一种对语言表达的有效性、简洁性的考核,是有灵活性的,而不像平面几何那样是一门要求严密逻辑的科学。不过这些gmat公理在解题中所起到的巨大贡献而言,它们那些微小的局限可以忽略不计。
1.在我们通常使用的there be句型中,以下几种表达必定错。(1)there could be done sth.(2)there be sth. done(3)there being +名词词组(4)there was sth. (抽象性表动作的名词),如there was a transmission的表达不对。一般来说gmat中there be仅用于“某处有某物”,而此物是指一具体名词,如wolf,stone,star,而不是指抽象名词:如conversion,relation等。(其中done代表过去分词)
2.在表示某人有某种能力做某事的意思,最佳答案的选择依据是,can do>be able to>has(have)ability to do>has(have)a capability of doing. . .(其中“>”指“优先于”,有can do就不用含有be able to do的选项,在选项中不含有can do时,再找有be able to的选项,依此类推)。
3.在从句中,以下连接词或引导词值得特别注意:
(1)which(或代词it)绝对不可指代前面的整个句子,而此用法在一般语法书中均是可以接受的;
(2)because不可引导名词性从句;
(3)宾语从句中引导词that一般不能省略;
(4)if绝不可以引导名词性从句,如要表示“是否”,只能用whether引导;
(5)对不作为介词宾语的事物做限定性修饰,只用that而不用which。而which仅用于引导对介宾进行修饰的限定性从句和引导非限定性从句。
4.在require、demand等表“建议,命令”意义的词之后的that从句,要求用虚拟语气动词,即动词原形,不加should。
5.绝不可以单独使用this,these来指代前面出现的单数或复数名词,而绝对要通过换用其他人称代词,或重复前面出现的名词或者改变句子结构来避免这样非正式且模糊的指代。如sth.of this kind,like this/these等模糊表达均要用such+n.(n.即重复this,these所指代的对象)来取代,意为“这些. . .”。另外,在“such. . .that”结构中,such只修饰具体名词,而不修饰抽象名词(如rapidity,severity)。
6.绝不可以单独使用that指代前面的单数或不可数名词,而一般是用that of + n.结合指代或换用其他表达方式。(it/they,one/ones,that/those指代的区别)
7.当我们需要举例时,一律用such as结构,而不用like。
8.在gmat改错题中,ets倾向于用主动语态而非用被动语态,也就是说,当用主动或用被动语态的选项在语法和句意上都无错误时,选择用主动语态表达的选项,即“主动优先原则”。
9.在gmat中,关于being的以下使用必错:(1)being +n.(2)being +adj.(3)as being +n./adj./v.-ing,因为在以上表达中,being属多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