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美留学手续1
Employment
(就业):一个人参加挣工资的工作通称就业。为了保障美国公民的就业,外国留学生、交流学者及其配偶的就业须受有关条例的限制。
Exchange Visitor
(交流学者):持有J-1签证,根据某个“交流学者”项目来美从事文化、教育方面活动的外国公民。
Exit Visa
(离境签证):参阅“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守法证书)栏目。
Extension of Stay
(延长居留期):签证持有者在美国逗留时间超过表I-94入境-出境记录所注明的截止日期须经移民归化局批准。
F-1签证:美国非移民签证的一种,专门签发给由一座得到承认的美国高等院校同意录取来美进行学术性正规学习的正式学生。
F-2签证:美国非移民签证的一种,专门签发给F-1签证持有者的家属(指配偶和十八岁以下的未婚子女)。
Admission Number
(准许入境编号):表I-94上所用编号(在F-1或M-1非移民签证的情况下,则是I-20 ID印件上所用编号),供移民归化局(INS)查询此人时备用。也称“身份编号”(Identification Number)。
Alien Registration Number
(外侨登记号码):简称“A”号码(“A” Number)。本来是美国政府给予移民的身份编号(Identification number),在某些情况下,由美国移民归化局斟酌决定,这种登记号码也可能给予非移民学生和交流学者。不过,多数持有F-1、J-1和M-1签证留学美国的学生没有“A”号码。
"Arrival/Departure record" (Form I-94)
(表I-94,入境-出境记录):移民归化局文件,在美国入境地点签发,作为外国国民合法进入美国的证明。表上明确注明证件持有者许可在美逗留的期限,或是确定一个固定的“截止日期”(expiration date),或是注上“D/S”字样。“D/S”意为“身份有效期”(duration of status),允许证件持有者在美国逗留到达成业经批准的目的为止。
"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
(守法证书):付税情况审查记录文件,签发给离境外国国民,以证明当事人业已付清全部所得税。在一般情况下,F-1、J-1和M-1非移民签证的持有者不需要守法证书。守法证书也称“离境签证”(Exit Visa)或“离境许可证”(Sailing Permit)。“Certificate of Eligibility”(身份合格证书):即表I-20 A-B、表I-20 M-N或表IAP-66。表I-20 A-B和表I-20 M-N由同意录取该外国学生为正规全日制学生来美学习的得到承认的美国高等院校、职业学校或其他非学术性院校签发。表IAP-66(交流学者身份合格证)则由组织该项交流活动的单位或同意其进入该校的美国高等院校签发。表I-20和表IAP-66均非签证,它们只是申请签证的先决条件,仅仅说明持有者具有申请非移民学生签证的资格。
Change of Status
(改变身份):即变换所持非移民签证的种类。改变身份务必得到移民归化局的批准。
Dependent
(家属):需依靠另一人支持者。从移民归化局处理有关事项的角度说,“家属”仅指本人的配偶和十八岁以下的未婚子女。
Deportation
(驱逐出境):指从一个国家将另一国被认定为非法入境或其居住有碍公共利益的公民强行赶走。
Duration of Status
(身份有效期):简称“D/S”。移民归化局在表I-94(参阅“入境-出境记录”Arrival/Departure Record栏目)上的用词,意为该外国留学生或交流学者在美国逗留的期限为完成一个(或若干个)业已批准项目的需用时间另加三十天。